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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晋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编外)3人公告

2026-11-06来源:中公招警2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司法协理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司法协理员3名,具体任职要求如下: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需符合亲属回避制度,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存在亲属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90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未能按时取得的,不符合聘用资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户籍要求为“泉州”的,需具备闽南语会话技能,且以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上信息为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将在聚才网(www.jucai.gov.cn)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00。

3.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点击聚才网招聘公告(https://www.jucai.gov.cn/recruit/show?id=236)右方的报名按钮直接报名即可(微信推文点击文章底部的“阅读原文”可转至聚才网报名页面),报名咨询电话:0595-82008296、17759896558。

4.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④报名对象为退役军人的,需在报名时上传退役证等相关材料证明方可加分。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司法局和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17:00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因报考材料不齐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在结果查询期间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3.经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由晋江市司法局决定是否按照原招聘计划人数开考或者按照1:3比例核减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4.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在聚才网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命题由专业命题机构命题。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加分”的方式计算。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聚才网(www.jucai.gov.cn)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聚才网(www.jucai.gov.cn)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3.聘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单位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4.本次公开招聘结果1年内有效,原则上司法协理员离职后,由晋江市司法局决定是否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有递补,将按程序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http://www.jucai.gov.cn/)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聚才网及“晋江人资”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司法局

2026年11月6日

原标题:2026年晋江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编外)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ucai.gov.cn/recruit/show?id=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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