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博州法检系统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25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博州法检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博州法检系统共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25人,各岗位具体招录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2026年博州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检察院内勤是从事后勤服务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文稿起草、会务组织、档案管理、物资保障等综合性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 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 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 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 与报考单位干部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报考后构成岗位回避关系人员;
9. 博州法检系统现有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10. 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等。
(一) 发布招聘信息
中国新疆人才网、“博州中院”“博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
(二) 报名缴费
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9日。
2. 报名方式:在报名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3. 上传资料包括:
(1)报名人员蓝底1寸免冠照片;
(2)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
(4)其他相关材料。
4.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为95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所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缴费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10日12:00。
缴费网址:https://c.exam-sp.com/XJbljcy202610zp
5.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 审查说明:① 材料不实、不全或者超时提交者取消资格;② 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不得进入考试。
(三)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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