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西河池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体检公告
根据《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
根据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面试。经资格审查,确定苏明哲等491名考生为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2.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莫丽丽等75名考生为面试人选(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9月18日(8:00-12:00,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采取现场资格验证方式,报考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入围人选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市直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级、乡镇级岗位入围人选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招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复审验证(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面试资格审查中已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的,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详见河池市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职教路26号)。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前取消和减少的招聘计划
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或因入围人选资格审查不通过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减少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岗位编码451208008)等10个岗位的1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3)。
(六)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统一面试题本。
2.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本次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在本考场面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为入围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6年9月20日(星期日)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河池市人才市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市内可乘坐1路、2路、8路、K2路公交车到河池市人才市场站下车),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6),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河池市人才市场集中,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5)。
(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1193。
附件1.河池市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选名单(笔试部分)
2.河池市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免笔试部分)
3.河池市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前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汇总表
4.河池市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5.考生面试须知
6.考生体检须知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原标题:河池市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及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dbee18bb-8753-4248-9403-e0bfd412e0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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