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202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万年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万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为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上饶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勾选万年县教育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万年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万年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万年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按《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万年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办理。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9月18日
网报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流程见公告附件。
2.未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申请的考生,可能导致无法调取电子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身份信息等核查信息,若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形,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三)材料审核
线上材料审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2日
1.依据省政府“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的精神,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方式改为线上审核,申请人无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与确认。请申请人在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开展前,将规定的申报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注意事项,按照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含线上办理)完成材料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材料审核结果,并根据“确认不通过”意见,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联系咨询相应认定机构。
(1)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和提交照片
1.体检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2日(每日上午8:00-10:00)
2.体检地点:万年县中医院(万年县万盛大道)
3.申请人在医院体检时,应同时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体检表与照片由医院统一收齐,请勿自行拿走,体检表提交过程遇到问题,请联系0793—3889654。
5.体检当日需禁食8小时以上,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自行下载《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好网报同款照片。
(五)证书发放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合格后,证书由万年县教育体育局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执教资格的重要法律凭证,请务必妥善保存于安全场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服务寄送,邮费到付。
四、其他事项
1.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如因地址错误、手机停机、换号导致教师资格证无法正常邮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93—3889654
2.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提交材料。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具体操作步骤
2026年9月10日
原标题:万年县202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xojKx-s026CTggMCSze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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